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机关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本机关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主动对标我市“三标杆一率先”总目标,全力以赴实施教育“三聚两先一名市”工程,打响“学在港城”教育品牌,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市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推动港城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认真学习宣传新《条例》
2019年5月15日新修订的《条例》施行,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本机关领导带头学习新《条例》,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充分利用网站、单位公示栏、微信群、QQ群等平台,通过发布宣传标语、转载新《条例》全文及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新《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结合新《条例》,及时修订《张家港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落实,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机关贯彻落实《条例》,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版块公开信息120条,在“信息公开”版块主动公开信息102条。在“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教育资讯”栏目公开信息592条,在张家港市电子文件中心发布本机关文件108份。在《苏州日报》刊发《爱,让孩子告别特殊》、在《张家港日报》刊发《对标新时代“三超一争”推进高质量“三聚两先”努力建成全国一流现代化教育名市》等专题报道多篇。“张家港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456条,目前关注人数达127855人,于12月份获评“2019年度新媒体应用创新奖”。
(三)优化服务,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2019年本机关共收到2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本机关第一时间和申请人电话沟通,了解到申请人本意为咨询,因不理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含义,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尽管如此,本机关仍然向业务科室了解相应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予以答复,并向申请人提供了具体业务负责人的电话号码,告知其可向具体业务负责人咨询。
(四)有效管理,推进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
为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办公室指定专人专管,整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梳理和上报,做好本机关门户网站维护工作。各业务科室严格把关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环节,统一发布,做到信息内容准确无误、内容发布及时有效。2019年本机关发布《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做好教育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工作的通知》(电话通知第70号),组织开展了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切实规范了教育系统内各校(园)政务公开工作。
(五)积极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本机关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充分发挥“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和“张家港教育”微信公众号作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充分发挥本机关教育服务大厅、本机关及各校(园)信息公开栏作用,便于来访群众查询了解本机关政府信息,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广泛评议和监督;三是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发送相关单位和个人。
(六)全力配合,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监督
2019年本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在市级机关“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目标指标监测考核中,制度建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方面,均为满分;工作创新创优方面,报送市政府网站的信息获上级政府网站录用得分年度累计第18名,政务公开有创新创优举措,无重大减分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1 |
109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 |
0 |
1668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8 |
-5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1736.665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机关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在具体工作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对《条例》的解读和理解方面,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全面。本机关将切实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面,对部分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把握不准确。本机关将继续按照《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全面。
(三)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方面,个别涉及业务条线的栏目,因业务性质导致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本机关将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监督条线负责人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国家、省、苏州市、张家港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2019年本机关全面落实国家、省、苏州市、张家港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做好政务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工作。出台“实施房产产权与学位关联政策”、“沙洲小学异地新建,梁丰小学扩区”两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5项法定程序,听取公众意见、采纳并及时反馈,如:“梁丰小学和沙洲小学合并”项目,听取公众意见,改名为“沙洲小学异地新建,梁丰小学扩区”。制定《张家港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在政务服务方面,全面梳理本机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办事指南,及时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教育服务大厅等予以公示,最大程度便利群众,优化服务。
(二)四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情况
一是财政预决算领域,本机关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和“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张家港市教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张家港市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二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每一项由教育局组织实施的新建、改扩建学校工程向社会公示,每月定期公示一次民生实事工程进展情况,每季度公示一次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汇总,如“新建凤凰高级中学”、“锦丰中心幼儿园改造”、“新南幼儿园室内装修、室外配套工程”、“新南幼儿园景观绿化工程”进展情况和当前形象进度,“校园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项目建设内容、年度工程进度计划、目前进度情况等。三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学习平台交易的覆盖范围、服务功能、管理体制机制等,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物品、工程、服务类项目,均依法纳入“政府采购统一交易平台”。四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自2016年11月起,市教育局共派遣8批74人赴沿河开展帮扶工作,实施各个乡镇、各类学校、各个学段“三个全覆盖”的一对一帮扶机制。2019年先后组织35所结对学校共117名校长、中层及骨干教师赴沿河短期交流,开展图书捐赠、捐款、公开课讲座等活动,9月份在全市直属学校开展“暖心行动—张家港·沿河师生一线牵”公益活动。本机关对此做专题报道,在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发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情况
2019年市教育局承办的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提案共45件(主办42件,协办3件),其中建议共20件(主办19件,协办1件),提案共25件(主办23件,协办2件),内容涵盖素质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新市民子女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校外教育机构监管、师生身心健康等方面。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了答复,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均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开。本机关上述工作得到相关部门认可,获得了“2019年度承办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提案双向评价’先进承办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