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2024〕张行复第181号
申 请 人:张家港市某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3号
法定代表人:张毅,该局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苏0582工认〔2024〕3749号认定工伤决定书,于2024年11月16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2024年11月20日依法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准予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