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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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德盛路1号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80750万人民币,占地面积101883m2,原环评报告于2021年5月取得了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实际建设内容相较于发生了变动,①优化了氟代碳酸乙烯酯的生产工艺,氟化工序中不再使用溶剂碳酸二甲酯,改为真空干燥分离,简化了工艺流程,避免使用甲类物质,提高了本质安全度,节约生产成本;②调整了废气治理措施,碳酸亚乙烯酯工艺废气含碳酸酯类和三乙胺,采用1级酸吸收+1级碱液喷淋+1级水吸收+活性炭纤维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企业拟在吸收预处理后将活性炭吸附更换为RTO,提高废气处理效率,调整后的废气治理措施为2级酸吸收+1级碱液喷淋+1级水吸收+RTO,因此从新报批。 |
1、废水 含氮废水采用“UASB+A/O+MBR+超滤+RO+蒸发”处理,蒸发后冷凝水回用,蒸发残渣作为危废处置;无氮工艺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采用“UASB+A/O+混凝沉淀”处理后接入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废气:氯化废气G1-1、G1-1’、30%盐酸和10%次氯酸钠储罐废气经3级水吸收+2级碱液喷淋后通过P1排气筒排放;碳酸亚乙烯酯合成废气G1-2~G1-4、有机储罐废气、中间罐废气经2级酸吸收+1级碱液喷淋+1级水吸收+RTO+急冷+1级碱液喷淋+1级水吸收后通过P8排气筒排放;氟化钾喷雾干燥废气G2-1、氢氟酸储罐废气经1级碱液喷淋+1级水吸收后通过P3排气筒排放;氟代碳酸乙烯酯合成废气G2-2~G2-4、中间罐废气经1级碱液喷淋+1级水吸收+活性炭纤维吸附+活性炭吸附后通过P2排气筒排放;碳化炉废气SNCR+急冷罐+喷淋洗涤+湿法静电器+活性炭吸附,焚烧炉尾气SNCR+半干急冷+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合并P4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2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后P5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1级酸吸收+1级碱液喷淋+1级水吸收+活性炭吸附P6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已按规范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