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张家港保税港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激发张家港保税港区汽车平行进口市场活力,现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新一轮动态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张家港保税港区平行进口试点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本办”)组织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考核、评比和认定工作,对试点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二、动态调整内容
(一)现有平行进口试点企业的考核
1.考核时间段:2022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
2.考核标准:根据试点对象在考核时间段内进口汽车业绩,并综合考虑本地销售和税收、持有效CCC认证等情况进行考评。
3.需提交考核材料:
(1)企业在考核时间段内的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业务运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试点企业平行进口业绩、销售及税收、境外车源采购渠道、“三包”和质保、售后维修等情况)。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3)企业持有效CCC证书及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情况。
(4)2023年-2024年开展试点工作计划。
(二)新申请试点意向企业的评定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业务:
1.注册地点在张家港保税区;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印发通知申报截止之日前实缴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企业或企业投资方从事汽车销售业务2年以上,上一财务年度汽车销售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并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风险保障机制。
3.具备完善的境外车源采购渠道。
4.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三包”和质保、售后维修、召回及零配件供应等网点与设施;若无相应网点和设施的企业,应由合作的保险公司保障上述服务的实施。
5.具有良好信誉,在工商、税务、海关、商务、外汇等监管部门无不良记录。
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平行进口汽车试点资质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企业和企业投资方(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业绩、固定资产、业务分布、发展规划、申请事项及具备的条件等内容)。
2.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业务的工作方案(包括车源采购渠道、进口模式或销售模式、金融解决方案、试点平台会员管理服务方案、试点企业物流运输和销售方案、风险保障方案以及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进口汽车产品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符合性情况、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报企业与企业投资方(关联方)关系证明材料。
5.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的企业或企业投资方(关联方)财务审计报告)。